为促进平安校园建设,维护校园的和谐稳定,参照赣教评字(2023)2号文《关于规范开展2023-2024学年教育保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对我校2024-2025学年校方责任险、实习责任险项目邀请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西工业技工学校2022级学生实习责任保险项目
2、保险对象:江西工业技工学校在校生
3、保险险种:实责险为教学实习学年每生人民币15元;
4、保险期限:2024年12月15日至2025年06月30日
5、责任认定与赔偿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2002年12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意外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须与江西省教育行业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了《2020-2023学年校责险、实责险保险项目服务协议》单位。
2、具有法人资格,具备较强的服务能力、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企业信誉。
3、一贯遵纪守法,无不良商业道德行为记录;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愿意服务于学校、服务于学生。
三、服务期限
1、服务期限:一年。
2、合同期限:一年。
四、评标办法
1、成立评标小组,由学校采购中心组织,群众监督员参加,采取抽签方式产生中标单位。
五、投标人需提供的材料
1、报价函;
2、公司简介;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4、必须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有保险执业资格,其业务范围必须包括责任保险业务;(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5、经办人的法定代表授权书原件;
6、经办人身份复印件;(原件报名时核对)
7、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8、自行提供的其它相关材料。
投标材料共计2份,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并按以上顺序装订(需胶装)及装袋密封,贴密封条盖密封章,档案袋上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投标资料的真实性,一旦发现虚假,邀标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六、报名、投标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及投递材料时间: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2、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学院路139号江西工业技工学校
3、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 13330121553
报名材料: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现场报名。
2、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递交
接受报名的保险公司有意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须以竞争性磋商申请人身份按时递交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按要求依序(如目录、页码等)编制文件。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密封装袋,密封处加盖公章。
响应文件袋封面应按顺序标注以下内容:
①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②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名称(签名)。
③“竞争性磋商时启封”字样。
④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
⑤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表
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遴选有关的费用。
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9日下午16:00。
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学院路139号江西工业技工学校。
3、竞争性磋商开始时间、地点
竞争性磋商时间:2024年12月10日上午9:30
竞争性磋商地点:江西工业技工学校教学大楼一楼会议室。
4、其他事宜招标方具有最终解释权。
2024年12月6日
评审方法
一、总则
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组建评审小组,评审工作由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评选过程中应本着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进行独立评选。
2.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由报价、技术、商务三部分组成,总分65分)。评审小组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技术、商务及最后报价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每个成员独立评分,所有成员评分的商务、技术算数平均值,加上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价格计算得分,即为每个供应商的最终综合得分。评审小组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排序仍相同的,由比选小组随机抽取。
3.评审过程中无效条款情形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二、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点名称 | 评审标准 |
1 | 报价方式 | 1.本项目执行统一价格标准,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 2.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金额进行报价,实习责任险15元/人,否则视为响应无效。 评审依据: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 |
技术评分(总分:45分) | ||
1 | 基本服务要求 | 经评审后的服务条款供应商须完全满足,任何一项不满足(负偏离)的视为无效响应。 评审依据: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 |
2 | 承保服务方案(5分) | 供应商须为本项目制定承保服务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承保服务内容;②承保流程;③出单、送单服务时效;④服务质量保障措施;⑤参保信息保密管理措施。 各部分内容表述清晰、每个部分内容贴合本项目实际需求、有可行性和针对性的每项得1分,未提供承保服务方案或方案内容不满足基本或者承保服务方案存在缺陷(缺陷是指:名称、文字表述错误、内容前后不一致、内容有缺失或漏项、缺少要点、仅有大纲标题无正文内容、与项目无关的内容、可实施性不强与采购需求发生偏离等其中任意一种情形)的对应项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 评审依据:供应商提供的承保服务方案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理赔服务方案(5分) | 1.供应商须针对本项目当地实际制定的理赔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操作流程(包括理赔各个环节的操作),②操作时效,③投诉处理,④赔付标准及赔付限额,⑤理赔机制(包括明确各环节岗位设置及工作职责、管理考核机制等)。 各部分内容表述清晰、每个部分内容贴合本项目实际需求、有可行性和针对性的每项加1分,未提供理赔服务方案或方案内容不满足基本需求或者理赔服务方案存在缺陷(缺陷是指:名称、文字表述错误、内容前后不一致、内容有缺失或漏项、缺少要点、仅有大纲标题无正文内容、与项目无关的内容、可实施性不强与采购需求发生偏离等其中任意一种情形)的对应项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 评审依据:供应商提供理赔服务方案(赔付方案需体现具体赔付标准等)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4 | 项目经验(10分) | 供应商具有相关理赔处置经验,提供2021年9月1日以来,理赔过省内中专及以上院校项目的校方责任险理赔经验,提供3个得6分,每增加1个加1分,本项最高得10分,总数不足3个不得分。 评审依据:供应商提供投标人及下辖机构理赔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若涉及其他高校隐私信息,允许在确保真实性的前提下进行部分技术处理。 |
5 | 服务质量(5分) | 供应商为本项目设有校方责任险专职部门或服务团队且人员不少于6人的得3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人加1分,本项最高得5分。 评审依据:供应商提供项目服务团队人员名单及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6 | 偿付能力(10分) | 供应商或其总公司年度偿付能力充足率≥250%(含)的得10分;250%﹥偿付能力充足率≥200%的得6分;200%﹥偿付能力充足率≥150%的得2分;150%(不含)以下的不得分。 评审依据:供应商提供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网(www.iachina.cn)公布的供应商或其总公司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后的偿付能力报告页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7 | 风险综合评级结果(10分) | 供应商根据偿二代监管信息系统发布的结果,提供2023年1-4季度任一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①评定为AAA类,得10分;②评定为AA类,得8分;③评定为A类,得6分;④评定为BBB类,得4分;⑤评定为BB类,得2分。 评审依据:供应商提供偿二代监管信息系统发布结果页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商务评分(总分:20分) | ||
序号 | 评分点名称 | 评审标准 |
1 | 基本商务要求 | 经比选后的商务条款供应商须完全满足,任何一项不满足(负偏离)的视为无效响应。 评审依据: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
2 | 业绩(5分) | 供应商自2021年9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或保险保单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省内中专及以上院校项目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5分。 评审依据:供应商提供投标人及下辖机构承保合同复印件或保险保单,保险保单须体现供应商单位名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结案服务承诺及时效(15分) | ①赔付金额5万元(含)以下的:赔付承诺5个工作日以内结案得3分,每缩短1个工作日加1分,本项最高计5分; ②赔付金额5万元至10万元(含)的:赔付承诺7个工作日以内结案得3分,每缩短1个工作日加1分,本项最高计5分; ③赔付金额10万元以上的:赔付承诺10个工作日以内结案得3分,每缩短1个工作日加1分,本项最高计5分。 评审依据:供应商提供结案时效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